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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12-20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1〕16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党建研究项目作为专项,纳入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统一按照《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要求管理。

二、申报限额

我校可申报限额:2项。

三、申报要求

(一)党建研究项目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学校党建工作基础性、深层次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和解决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二)申报人为党建研究专家或基层一线专兼职党务干部,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课题组成员要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具有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和良好的保障条件。申报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应能保障充足的研究时间。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具备支持课题开展研究的条件和政策。

(三)申报人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中选择研究课题,可结合实际自拟题目,但需符合课题指南中的研究方向。申报项目需以问题为导向,遵照引领性与科学性、实践性与学术性、时效性与实操性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研究。

(四)申报项目要重视不同类别学校、不同身份人员的交叉与组合。鼓励跨学校、跨部门的合作研究,鼓励与党建研究和党务管理工作部门合作,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决策参考的标志性成果。

(五)项目研究要注重时效性。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一般以研究报告、标准体系、论文、专著等作为主要成果形式。要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按时高质量完成.

(六)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凡未完成广东省教育厅立项的其他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和2019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党建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材料提交。请申报人按要求填写《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书(A表)》(附件2)、《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评审书》(附件3)及《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附件4)并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于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请以“申报人姓名+申报书/评审书”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 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纸质版材料请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左侧装订,提交至A1-204。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专家评审。省委教育工委成立专家评审组,根据《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评审标准,对各地市、各校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立项项目。

(三)项目由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所需研究经费由申报单位统筹安排保障。


附件:1. 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选题指南

2.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书

3.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匿名评审书

4.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

5.《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党建工作部
2021年12月15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