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2〕1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研处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基金项目”科研启动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科研〔2021〕158号),我处统一组织了2021年科研启动费“博士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科研处初审、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我校共33个项目立项,现将立项结果公布如下:
一、立项名单
具体立项名单详见附件1。
二、其他事项
1.“博士基金项目”科研启动费使用期限:项目负责人试用期过后方可开始报销,并在项目结项后半年内完成报销。
2.学校将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并统一组织项目开题、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工作,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监督。
3.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广州南方学院科研专项资金项目责任书》(附件2),并于2022年1月11日(星期二)12:00前提交纸质版(A4纸打印,一式3份)至科研处A1-204。
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项目管理相关文件,做好项目研究工作。
附件: 1. 广州南方学院2021年科研启动费“博士基金项目”立项名单
科研处
2022年1月5日
(联系人:李淑敏,联系电话: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