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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2021年度第二批研究课题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10-26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1〕145号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2021年度第二批研究课题征集公告》,我校现统一组织课题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及题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事关中长期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提出推动“十四五”时期相关领域任务实施的重大思路、重大举措。具体研究题目如下(具体研究要点见附件1):

1.全球政治经济格局中长期演变趋势及对我国影响研究

2.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时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研究

3.新发展阶段我国全要素生产率与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及影响机制研究

4.我国制造业比重变化的中长期趋势及相关产业政策研究

5.颠覆性农业技术突破与农业现代化路径研究

6.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我国经济结构的动态影响以及促进多目标协同问题研究

7.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和举措研究

8.在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前提下推进共同富裕研究

9.健全城市群都市圈跨行政区经济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10.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与现代治理体系研究

11.我国边境城镇体系建设研究

12.深化落实统一规划体系问题研究

13.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重大风险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课题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将组织专家组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子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原则上给予每个课题10万元经费资助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所有。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2月底。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中期评议和终期评审,并在2022年2月28日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

四、材料提交

请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并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于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16:00前提交至科研部。电子版材料请以“申报课题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2021年度第二批研究课题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纸质版材料请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左侧装订,提交至科研处A1-204,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1年度第二批研究课题及研究要点

2.研究课题申报书

3.《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2021年度第二批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科研处

2021年10月25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