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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公布2021年度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及科研项目开题论证结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11-10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1〕15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创新强校工程” 项目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中大南方财务〔2020〕132号)文件要求,我处组织校外专家组对2021年度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及科研项目开展了开题论证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结果

参与本次开题论证的2021年度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及科研项目共13项,开题结果分为“优秀”及“良好”,各项目具体开题结果见附件。

二、材料提交

1.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开题报告》,并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于2021年11月17日(星期三)12:00前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请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及科研项目开题报告修改版”, 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纸质版《开题报告》请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左侧装订,提交至科研处A1-204。

2.《开题报告》提交注意事项:首页所在单位请填写“广州南方学院”,请各单位做好审核工作,填写“所在二级单位意见”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三、后续建设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负责人稳抓项目建设质量,实际建设内容必须匹配项目申报书中罗列的建设内容,且须在建设周期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项目验收。

2.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项目建设经费支出科目和支出时间对项目成果的支撑作用。

3.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及时保存、分类汇总能支撑项目建设成果的佐证材料。项目建设成果应提供可量化的成果。其他项目的建设成果不应充当本批项目建设成果。


附件:2021年度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及科研项目开题论证结果一览表




科研处

2021年11月9日

(联系人:李淑敏 联系电话: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