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1〕122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文件的要求,现对我校2019年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项目
详见2019年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材料提交
请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类别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至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收集及审核工作,于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17:00前提交至科研处。纸质材料请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左侧装订,提交至A1-204;电子版材料请把《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打包,以“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19年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材料”。
如项目实施周期已过半且完成项目成果要求,可与我处联系提前申请结题。
三、检查方式
科研处将统一组织专家小组对各项目中期检查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并依据专家意见,报学校批准后确定并公布检查结果。
附件:1.2021年度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2.各类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科研处
2021年9月10日
(联系人:李淑敏,联系电话: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