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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09-10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1〕122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文件的要求,现对我校2019年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项目

详见2019年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材料提交

请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类别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至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收集及审核工作,于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17:00前提交至科研处。纸质材料请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左侧装订,提交至A1-204;电子版材料请把《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打包,以“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19年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材料”。

如项目实施周期已过半且完成项目成果要求,可与我处联系提前申请结题。

三、检查方式

科研处将统一组织专家小组对各项目中期检查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并依据专家意见,报学校批准后确定并公布检查结果。


附件:1.2021年度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2.各类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科研处

2021年9月10日

(联系人:李淑敏,联系电话: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