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南方科研〔2021〕6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为适应学校转型发展,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依照章程推荐,强调学术导向。学术委员会人数为15-19人的单数。其中,原则上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并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并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
二、推荐条件
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推荐名额
各教学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人,若推荐人员为院(系)正副职,可再推荐一名非院(系)主要负责人的教师。
四、推荐程序
1.5月31日—6月5日,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报名,拟推荐人填写《广州南方学院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交至所属单位。在充分听取相关学科、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各单位召开具有高级职称的全体人员大会,按推荐名额民主投票推荐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民主推选时,应有2/3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资格人员到会方为有效。
2.6月8日—9日,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选举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
3.6月10日—20日,选举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由校长聘任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并提名主任委员1名和副主任委员1或2名。
4.6月20日—6月30日,召开新一届广州南方学院学术委员会成立会议及第一次全体会议(具体时间待定),根据校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
五、材料提交
各单位于6月7日前将推荐人员《广州南方学院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及《广州南方学院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交至科研部办公室(A1-204),电子版发送至kyb@nfu.edu.cn。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
2.《广州南方学院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广州南方学院
2021年6月1日
(联系人:李淑敏,联系电话: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