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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部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厅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04-30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1〕51号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我校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1年度申报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分为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两类。

1.科研平台。我校可申报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2.科研项目。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专项、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二、申报名额

1.科研平台:我校总申报限额为2项

①特色新型智库,我校可申报1项

②我校可申报除智库以外的科研平台共1项

2.科研项目:我校总申报限额为22项

①创新团队项目:我校可申报不超过2项

②重点领域专项: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健康、数字经济、科技服务乡村振兴等4个重点领域专项,我校申报总数不超过12项

③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我校可申报不超过8项

三、申报指南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申报及立项方式

此次立项采取评审与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重点平台、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专项项目由我校推荐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予以立项;

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由我校自主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方式予以立项。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1.我校将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今年科研平台和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不存在争议。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上会评审或认定。

2.今年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申报人按时完成申报工作。申报系统网址为( http://210.76.75.91/),网上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至2021年2021年6月2日(星期三)17:00时,请合理安排系统申报时间,同时导出《申请书》并提交至各单位

3.请申报人按要求填写《2021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至各单位,各单位做好材料收集及审核工作,于2021年6月2日(星期三)17:00前统一提交《申请书》及《汇总表》至科研部。电子版材料以“申报人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广东省教育厅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纸质版请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左侧装订,提交至科研部A1-204。 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1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

2.2021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部

2021年4月30日

(联系人:李淑敏、邝暖夏 联系电话:61787383、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