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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部关于公布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2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03-01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1〕6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研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研〔2020〕70号,我部统一组织了项目申报。经各教学单位申报,科研部形式审查,校外专家小组评审,学术委员会审议后,现将我校2020年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名单

我校2020年度立项建设校级科研项目23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18项,立项名单详见附件1

二、项目经费

学校统一配套项目建设经费,重点项目10000元,一般项目5000元单位也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和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给予相应配套经费。项目经费使用按《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要求执行。

三、项目管理

校级科研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我部将按照相关项目管理文件要求严格加强项目管理。各项目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项目开题论证、年度检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各环节的材料将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统一组织立项项目开题论证工作,论证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目标、建设举措、预期成果、建设进度安排等。论证后的目标、任务等将作为结题验收时的重要依据。具体论证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项目实施过程中,其名称、建设内容(任务)、建设目标、建设周期、主要负责人、预期成果等发生重大变更的。须由项目负责人在发生变更后及时提出,并提交变更申请表(附件2)至我部审核。

四、其他事项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创新强校、教学科研专项资金项目责任书》(附件3),并于2021年3月3日(周三)12:00提交纸质版(A4纸打印,一式3份)至科研部A1-214。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各教学单位做好项目建设的监督、跟进和日常管理。


附件: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2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名单一览表

       2.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校级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3.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创新强校、教学科研专项资金项目责任书




科研

2021年1月22

(联系人:李淑敏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83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