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1〕17号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研究当前我国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理论与现实问题,为民办教育发展提供权威的行业学术支撑和方向引领服务,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根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中民协〔2021〕7号),我校现组织开展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一)选题类别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1年度课题类别包括以下三种,分别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1.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以选题指南为准,申请者不得更改题目。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实践价值。
2.一般课题用于资助民办学校教师、管理人员等教育工作者开展的课题研究。该类课题是以学校为基本单位,为解决与其实践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由一线民办教育工作者参与的具有较高组织程度的课题。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申请课题。
(二)选题指南
1.中国民办教育行业发展年度报告(2021)(重大)
2.在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过程中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定位与作用研究(重点)
3.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研究(重点)
4.中国民办教育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研究(重点)
5.校外培训教育行业发展远景研究(重点)
6.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高质量发展研究(重点)
7.独立学院转设状况与后续发展跟踪研究(重点)
二、经费资助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1年度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为:重大课题25至30万元,重点课题8至15万元,不足部分由课题组筹措,具体资助额度根据申报情况确定。一般课题奖励以表彰方式为主,经费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
申请者须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资助标准,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三、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申请人具有深厚的学术研究功底与学术造诣,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富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需进行科技查新,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进行重复申请。
(四)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相应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力量;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2.一般应为中、小学校(幼儿园);高等院校;教科研机构。
四、完成时限
(一)重大课题《中国民办教育行业发展年度报告(2021)》须于2022年2月份之前提交结项成果,重点课题《在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过程中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定位与作用研究》要求2021年6月1日之前提交结项成果。其他重点课题,要求2021年12月份之前提交结题成果,均不得申请延期。
(二)一般课题无明确完成时限要求,具体由课题申请人自行设计,但原则上最长期限不超过两年。
五、申报材料
请申报人按要求填写《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申请书(2021年度)》(附件1),《申请书》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一般课题申请书需附推荐函,相关要求见《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第三条之规定。
以上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提交,请于2021年3月24日(星期三)12:00前提交至科研部。纸质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左侧装订,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3份,提交至A1-204;电子版材料请以“申请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1年度课题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申请书(2021年度)
2.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部
2021年3月16日
(联系人:邝暖夏 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