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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部关于组织申报民政部办公厅2021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0-11-30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0〕42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度研究事关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大力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1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民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运用科学研究方法,充分尊重基层创新,注重借鉴国际经验,广泛动员各方参与,全面提升研究成果质量,为新时代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 课题研究的步骤和方式

(一) 课题申请

1.网上申报材料

申请者可在《2021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选题》(附1)范围内择题申请,也可以结合实际围绕选题所涉及的内容自拟题目。请各申请者注册并登陆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管理系统(http://202.108.98.57:8086/,已注册用户请输入密码1qaz@WSX#EDC进入)进行网上申报。

申请者须填写《2021年民政部部级课题立项申请表》(2),并将盖章后的PDF扫描电子版发送到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管理系统。网上截止日期2020年11月15日,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系统网络繁忙耽误申报。

2.纸质申报材料

纸质《申请表》请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左侧装订。于2020年11月9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A1行政楼21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 课题立项和管理

民政部组织专家对课题立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并由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与承担单位签订任务书,对课题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课题研究报告于2021年8月31日前通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

(三) 课题结题和评奖

民政部将组织专家对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立项课题评审通过者予以结题并发结题通知书,同时给予一定资助;评审未通过者不予结题;结题成果可以参加2021年民政论坛评选。

课题未予立项的研究者可以自主开展研究,在2021年8月3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将论文和《2021年参评论文基本情况表》(3)电子版提交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管理系统,参加2021年民政论坛评选。

三、课题研究成果形式及要求

(一)立项课题研究成果为书面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正文一般不少于10000字。若有专题调研报告、重大问题研究报告、相关研究资料等研究成果,原则上每篇不超过5000字。自主开展研究的参评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

(二)课题研究报告和参评论文必须是从未在报刊等媒体发表过,且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奖活动的原创稿件,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文字责任由课题组或作者承担。研究报告的格式和规范参照《2021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报告写作要求》(4)。


附件:1.2021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选题

2.2021年民政部部级课题立项申请表

3.2021年参评论文基本情况表

4.2021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报告写作要求

科研部

2020年1012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