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与动态

公告与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与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科研处关于转发国家能源集团煤炭重大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5-06-13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5〕78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关于发布煤炭重大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我校现转发并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及下设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投入项目(课题)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受聘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三)参与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参与申报。本重大专项专家组、专项办、总师办等相关人员,不得在任期内参与申报。

(四)其他要求详见《煤炭重大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附件2)。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根据《煤炭重大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进行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青年科学家项目不再下设课题。

(二)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 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 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 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 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三)申报书应阐述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等(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国科管系统内说明)。从指南发布日到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四)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申报人应提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人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于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12: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信息和提交申报材料。请申报人严格对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项目正式申报书,并一次性完整提交,确保内容准确、材料齐全。主责单位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答辩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需要学校盖章的电子版申报材料,请申报人于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12:00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为“项目负责人姓名+煤炭重大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材料”。请申报人合理安排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发布煤炭重大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煤炭重大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 审查条件要求》

3.《煤炭重大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

4.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

 

 

 

科研处   

   2025年6月13日

(联系人:林明秀,李淑敏 联系电话:61784891,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