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5〕88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关于申报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武汉东湖学院)2025年度专项研究课题通知》要求,我校现转发并统一组织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课题申报面向全国社科类社会组织、高校科研单位有关科研人员,全国高校党务工作者、思政工作者和一线教学科研教师。
(一)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下列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中心”规划课题,且只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1项其他课题,有国家、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
(二)2023年、2024年已在中心立项截止本通知发布日期未结项的研究人员,本年度将不再立项。
二、课题管理
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026年10月30日,从立项批准之日起到递交结项审批材料为止,到期不能完成即做撤项处理。
三、课题指南、结题要求及资助形式等具体内容详见《通知》(附件1)。
四、申报程序
请项目申报人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进行选题,并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2)、《论证活页》(附件3)及《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于2025年8月8日(星期五)12:00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申报人姓名+二级单位名称+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武汉东湖学院)2025年度专项研究课题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申报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武汉东湖学院)2025年度专项研究课题通知》
2.申报书
3.论证活页
4.申报项目汇总表
5.结题鉴定书
科研处
2025年7月7日
(联系人:林明秀,李淑敏,联系电话:61784891,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