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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5-10-31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5114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要求,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答疑等详见通知(附件1、附件2)。

二、申报办法和申报材料

本届评奖,我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限额1,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限额1。如每类申报总数超过1项由学校组织遴选后上报。

(一)电子版材料

请有意申报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老师按要求填写《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3)(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编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附件4),同时提交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论文需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并于2025117日(星期五)1200提交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材料”。

有意申报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的老师请按要求填写《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附件5)、《教育专区评奖申报汇总表(地方高校、市区县专用)》(附件6),同时提交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论文需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并于2025117日(星期五)1200提交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

(二)纸质版材料

待公示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至科研处若谷楼204室:

1.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广州南方学院、申报者姓名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9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纸质版材料应与电子版材料完全一致,详细要求请认真阅读附件1、附件2,并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三)系统上传

待广东省教育厅完成形式审核和评审后,申报人再登录申报系统开展在线申报和材料上传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

5.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

6.教育专区评奖申报汇总表(地方高校、市区县专用)

 

 

 

科研处    

20251029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