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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与政策局2026年度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报通告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6-08-02作者: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与政策局2026年度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通告》,学校现转发并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与资助计划

项目定位

本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咨询、资助政策与管理研究、优先发展领域及关键科学问题分析等活动。

资助计划  

本专项项目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11日—20281231日”。资助数量9项左右,资助强度约30万元/项。

二、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详见附件。

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本通知的相关内容,并按照相关要求填报申请书,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本项目。

(二)申请限项规定

1.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3.主持计划与政策局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专项项目。

4.项目申请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三)申请注意事项

1.拟申请项目的申请人到基金委网站在线填写2026年度申请书,申请代码选填“Z03”,资助类别选填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填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填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项目名称应当契合项目研究方向的内容,正文部分按照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

2.申请人应于申请书正文的项目的立项依据部分首先说明本项目申请的项目指南研究方向名称。

3.项目负责人在开展本专项项目过程中,应与项目管理部门积极沟通交流,确保项目成果能够有效支撑科学基金科技战略咨询工作。

4.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

5.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6.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与之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的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申报方式

(一)申请人202682612:00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二)如有需要学校盖章的辅助性材料请于202682212:00 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压缩包请以“负责人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申请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与政策局2026年度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报材料”。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与政策局2026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通告




科研处  

202682

(联系人:林明秀,联系电话:61784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