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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广东省财政厅2024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04-28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4〕33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财政高质量发展服务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粤财办函〔2024〕8号),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人条件

本年度课题鼓励开展前瞻性、创新性的理论研究和实用性的政策研究,鼓励财政实务工作者与理论研究人员组成联合课题组申报。

(一)课题组应具备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条件,必须围绕课题开展调研,并能独立完成课题。

(二)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经济类管理类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课题组负责人应是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立项课题的实质性研究工作,且不得存在往年省财政科研课题未完成的情况。每个课题组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并须确定一名联络人。

(三)课题组成员应具备扎实的财经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省财政科研课题。

二、课题研究选题

本年度课题包含51个选题,每个选题均已列明研究要点(详见附件1)。申报课题组应围绕研究选题,立足财政工作实际,结合自身研究方向,选取相应题目申报。课题具体申报题目可对列表中的研究选题文字表述略作调整,但不能偏离研究选题方向,且研究内容须涵盖全部研究要点。

三、立项申报要求、中期管理要求、结项验收要求及课题激励措施等具体信息详见《通知》(附件4)。

四、申报程序

申报课题组确定选题后,申报人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并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2:00前提交申报材料至科研处。电子版《申请书》请以“负责人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广东省财政厅2024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左侧装订)提交至A1-204。请合理安排信息填写及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4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选题

2.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

3.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结项申请书

4.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结项验收评审表

5.《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科研处

2024年4月26日

(联系人:李淑敏,联系电话: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