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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12-11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3〕127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要求,引导和整合社会各方研究力量关注、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及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管理办公室工作安排,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项目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6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推荐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推荐工作,每个省份推荐不超过5项。我校可申报限额:2项。

(二)项目委托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三)申报人要求

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

四、申报方式

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及《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3)并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于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12:00前提交材料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左侧装订)提交至A1-204,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

2.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

3.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4.《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科研处

2023年12月11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