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3〕126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为及时、有效、准确统计全校教职工科研业绩,充分发挥管理系统的重要作用,我校2023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自即日起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登记方式
(一)本年度我校成果登记采用“广州南方学院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登记,通过广州南方学院校园信息门户,在“首页”里面选择进入“科研系统”登录。
(二)因个人没有系统账号或无法输入系统的情况,请及时与科研成果录入系统管理员联系,录入个人信息。
(三)各类评审材料(如职称评审材料、年度考核等)中有关科研部分的审核内容,科研处将以科研系统中通过审核的内容为准。
二、成果登记内容及要求
(一)论文
1.只登记国内外公开发行且有正式刊号的论文,论文集须系正式出版且有统一书号。
2.出版日期以期刊实际出版时间为准。
3.国内刊物统一刊号需填写完整的CN刊号;国外刊物统一刊号需填写完整的ISSN刊号;论文集需填写完整的ISBN书号。
4.发表在国外期刊和国际会议论文集上的论文题目输入要求为:请填写完整的论文名称和国际会议名称,所有实词的首字母大写,其他全部小写;虚词全部小写。如:Effects of Nitrogen in Type 347 Stainless Steel。
5.请注意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并上传论文相关证明扫描件,请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及尾页(艺术作品页)。国外高水平核心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被SCI、SSCI、EI期刊等国外核心期刊检索的论文须自行提供检索证明,学校不进行统一检索。(特别提醒:SSCI、SCI论文检索证明必须体现分区信息,请登记者在检索时加检分区。)
CSSCI论文若期刊封面无被收录信息,则须提供刊物被当年CSSCI期刊目录收录的证明(可向出版社索取收录证书电子版或自行在目录检索,并上传系统。)
6.不予认定的情况
(1)增刊、专刊、特刊、内刊等刊物上的论文;
(2)未署名“广州南方学院”的论文;
(3)除党报理论版或国家权威报纸外的其他报纸上刊登的论文;
(4)在非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二)著作
1.只登记正式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等著作。
2.参编字数的测算
(1)著作注明个人参编页数的,参编字数=(全书字数/全书页数)×个人参编页数;
(2)著作未注明个人参编页数的,参编字数=全书字数/全书参编人数;
(3)纯英文著作的,按相同篇幅字号中文书查出字数后乘以70%;
(4)中英混编著作的,按相同篇幅字号中文书查出字数后乘以85%。
3.不论校内外人员,主编、副主编姓名要全部输入;参编人员需根据实际排名仅输入我校教职工,并务必输入准确的参编字数。
4.主编、副主编、参编以外的作者不予登记。
5.请注意上传著作封皮与国家新闻广电总局网页检索扫描件。
6.不予认定的情况
(1)论文集、教材等;
(2)署名单位非广州南方学院的著作。
(三)科研项目
1.科研项目结项由项目负责人个人进行登记,项目成员无需重复登记。
2.横向项目经费以实际到校到账经费为准。
3.立项项目参与者排序以申请书为准,已结项项目参与者排序以结项证书为准。
4.不论校内外人员,项目所有完成人员姓名均要全部输入。
5.请注意上传立项通知、结项证书扫描件。
6.不予认定的情况
(1)署名单位非广州南方学院的科研项目。
(2)非科研类项目(例如教改项目、质量工程项目等)不予登记。
(四)艺术作品
1.由各级美协或政府部门主办展出的艺术作品。
2.由各级美协主办的展出,认定为相应级别(以盖章为准);由省级专业协会与各级政府联合主办的展出,认定为省级展;由各级政府部门主办的展出在原级别的基础上降低一档认定;五年、十年一届的固定展出不降档。
3.发表在期刊上的艺术作品,只登记国内外公开发行且有正式刊号的期刊上的作品;作品集须系正式出版且有统一书号。
4.请注意上传相关证明扫描件。
5.不予认定的情况:
(1)民间举办的各类展出及封面设计等;
(2)署名单位非广州南方学院的艺术作品。
(五)科研获奖
1.只登记厅级以上政府颁发的科研类奖励,获奖单位为广州南方学院;
2.请注意上传相关获奖证明扫描件。
3.不予登记的情况:
(1)无奖励等级的获奖成果不予登记;
(2)艺术作品类获奖不予登记,请登记在艺术作品栏中。
(六)知识产权
1.专利
(1)仅登记科研处备案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专利权人必须是广州南方学院。
(3)请注意上传相关证明扫描件。
2.标准
(1)只登记我校教师作为起草人,同时我校作为起草单位起草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或团体标准,须正式颁布。
(2)请注意上传相关证明扫描件。
3.软件著作权
(1)只登记我校教师作为软件开发人,我校作为开发单位进行开发的软件,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广州南方学院必须是唯一或第一著作权人。
(3)请注意上传相关证明扫描件。
(七)学术活动
1.主办学术会议由第一主办学院或部门录入。
2.参加学术会议情况由参会人录入。
3.请注意上传参会通知或邀请函,会议名称中要体现会议召开的年份或会议是第几届。
(八)咨询报告类。
附件材料包括:内刊封面、研究报告首页、尾页、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领导批示页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上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三、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仅登记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成果。 2023年1月1日前漏登的科研成果可于寒假期间进行补登。
(二)个人网上登记日期:即日起—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31日产生的科研成果后期可联系科研系统管理员直接进行补充登记。
(三)各单位对本单位科研成果进行审核,于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前审核完成。审核完成后,导出的《汇总表》由各单位相关领导签字、盖章,于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前报送至科研处A1-204,电子档同步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
(四)每项成果只登记一次,由排名最前的我校教职工负责登记和填报。填报人所登信息应齐全完整,不要遗漏其他参加人信息。其他参加人无需重复登记和填报。
(五)因个人原因造成成果漏登,在本年度规定期限过后不再补登。
(六)各单位应严格做好审查工作,发现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将撤销相关成果,并按照学校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请各位老师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进行成果登记。各位老师如有系统录入问题请及时加入科研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群:852076023,由科研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系统开发厂家技术人员及科研处协助解答。
请各位老师在数据录入前仔细阅读科研管理系统录入注意事项(https://docs.qq.com/doc/DWWFEQnFzbUdKeUF1),并查看科研管理系统操作培训视频(群文件),根据科研管理系统用户手册(见附件)及时完成数据录入工作。
附件:科研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科研处
2023年11月27日
(联系人:吴超略,联系电话:61787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