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3〕101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的通知》(粤科函实字〔2023〕1187号),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申报限额、申报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项目领域应属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
(二)项目研究内容应包含指南每项建设内容中的全部或其中重要部分;提交的项目资料须真实可信,不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负责人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充分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形式审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本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4.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四)负责人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
三、申报方式
(一)本项目由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的负责人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经过推荐、形审、评审等程序择优产生立项项目。
(二)项目申报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申报。请未申请账号的申请人填写《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汇总《登记表》后,于2023年9月26日(星期一)12:00前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以获取平台申报权限进行申报,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24年度广东省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账号申请”。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申请,请妥善保管好个人账号及密码。
(三)以我校为牵头单位申报的项目,请申请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按照网上平台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经我校审核后按流程提交。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12:00时,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事项
(一)申报项目以质量优先为基本原则。各专题所受理项目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整体不予立项。
(二)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符合项目组织要求的申报项目纳入项目库,按年度财政科技预算分批出库支持,当年未能出库的项目,可在下一年预算安排予以支持。
附件:1.2024年度广东省平台基地及科技 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的通知》
科研处
2023年9月20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