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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武汉东湖学院)2023年度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08-31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3〕79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根据《关于申报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武汉东湖学院)2023年度专项研究课题通知》,我校现统一组织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导下,紧紧围绕“时代新人铸魂工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推进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快推进民办高校党建质量创优、思想政治工作创新、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创建等工作,为不断提升民办高校党建质量、构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体系提供高水平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二、课题指南

中心2023年度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从“党建质量创优”、“思政工作创新”、“重点马院创建”三个主题中分类选取,课题指南具体条目详见《通知》。

三、申报要求

课题申报面向全国党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领域理论与实践的一线工作者。申报人须符合下列要求: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一般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中心规划课题,且只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1项其他课题,有国家、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

四、研究时间

课题研究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8月30日,从立项批准之日起到递交结项审批材料为止,到期不能完成可申请延期结项(延期期限最长半年),延期后如果仍不能按期完成即做撤项处理。

五、结题要求

结项成果形式包括论文、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成果要报、领导批示等,以“中心”名义公开发表论文1篇(重点课题需发表核心期刊)。最终成果根据申报人提交的结项鉴定书(附件3)实行匿名通讯评审,成果鉴定结果分等级予以公布。相关成果必须与申报课题主题相关,且须标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武汉东湖学院)2023年度专项研究课题阶段成果,课题立项编号xxxxxx”,未注明者不予承认。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论文发表、决策咨询报告被领导批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六、资助形式

按照课题类别,依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武汉东湖学院) 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重点课题拟资助经费2万元/项,一般课题拟资助经费0.5万元/项。

七、申报方式

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武汉东湖学院)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武汉东湖学院)2023年度专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1-2),并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12:00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请以“负责人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武汉东湖学院)2023年度专项研究课题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

经我处审核通过后,请打印申报书并按规定签字盖章,于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前将《申报书》、《论证活页》的word版本和纸质版材料盖章扫描PDF版本同时发送至邮箱:whsczx@wdu.edu.cnkyb@nfu.edu.cn。邮件主题为“2023专项研究课题+课题负责人姓名+广州南方学院+课题名称”。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武汉东湖学院)2023年度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2.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武汉东湖学院)2023年度专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3.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武汉东湖学院)2023年度专项研究课题结项鉴定书

4.《关于申报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武汉东湖学院)2023年度专项研究课题通知》




科研处

2023年8月4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13144436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