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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广东省科协2023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02-02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3〕6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引导、支持探索创新青年科技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推动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本项目由个人申请,经由学校作为项目实施单位推荐申报。对获选项目按照事前资助方式给予一定科研经费支持。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过硬、学风优良、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四个面向”,践行科学家精神,遵守科学道德规范;

2.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在广东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3.取得博士学位;

4.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学科学类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

5.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二)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有培养方案。包括培育对象成长发展规划与培养目标、经费使用计划等。

2.有培养导师。培养导师由相同专业领域内的学术权威专家担任,对培育对象的学术成长与发展路径进行指导,帮助培育对象制定规划和目标。

3.有培养平台。项目实施单位能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共同促进培育对象成长。

(三)申报限制

已获得过省级以上同类人才计划项目的个人,不得申报。

(四)申报限项

我校可推荐限额:2项。

三、申报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在线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提前联系科研处邝老师,后登陆南粤科创网站(https://www.nanyuest.cn/)-在广东省科协学会工作云平台中点击“青年人才培育”链接,再点击“申报人进入-进入申报”,进行网上申报(详见附件1);同时请提交电子版材料(WORD格式)至所在单位,由各单位审核并汇总材料后提交至科研处邮箱进行遴选:kyb@nfu.edu.cn。电子版材料请以“负责人姓名-申请表/绩效申报表”命名,所有材料打包放入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广东省科协2023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及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星期五)上午12:00。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广东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附件2);

2.《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

3.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学位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4.《2023年度广东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报信息汇总表》。

(三)填报要求

1.全面、真实填报申请材料。材料弄虚作假、缺少或不完整的,申报材料无效。

2.项目获立项后,申报单位在2023年经费下拨前,签订项目合同。

3.安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项目实施单位将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项目资金要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依法依规按项目合同的约定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大额资金支付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同时,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及时反馈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纸质版材料提交

校内遴选通过的项目,待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审核通过后,请申报人下载带水印版的PDF文件,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简单装订,一式8份,签名后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于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提交至科研处A1-204。


附件:1.申报人网上操作指南

          2.广东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

          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4.2023年度广东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报信息汇总表

  5.《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6.《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3年1月28日

(联系人:邝暖夏  联系电话:61787343,13144436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