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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12-13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2〕190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要求,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通知(附件1)。

二、申报办法和申报材料

我校申报限额1项,如申报总数超过1项由学校组织遴选后上报。

(一)电子版材料

请各位申报人仔细阅读《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2),按要求填写《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3)(word格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附件4),一并提交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论文需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于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12:00前至科研处kyb@nfu.edu.cn。

(二)纸质版材料

待公示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至科研处A1-204。

1.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广州南方学院、申报者姓名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7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纸质版材料应与电子版材料完全一致。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三)系统上传

待广东省教育厅完成形式审核和评审后,申报人再登录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开展在线申报和材料上传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




科研处

2022年12月12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