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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从化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9-08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2〕134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研发机构建设,有效落实“链长制”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中高校院所的支撑作用,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根据《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2年从化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通知》,我校现组织2022年从化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工程中心以高校为建设主体,是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是推进研发机构建设,提高自主研发能力的重要抓手。工程中心建设要求围绕区域产业发展的重要需求,搭建技术创新平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培养产业科技创新人才,为推进从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面向对象

在广州市从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

三、申报条件

(一)单位规模。在行业、领域内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高等院校近3年科研经费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不少于500万元。

(二)科研条件。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场地和实验、检测、分析的研发设备,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

(三)科研成果。依托单位在本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高校单位近3年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有深入的产学研合作案例。

(四)管理机制。申报单位原则上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四、申报程序

(一)材料提交

请中心负责人按要求填写以下申报材料,于9月19日(星期一)12:00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科研处进行审核,电子版材料请以“中心负责人姓名+申请书/认定报告/证明资料/承诺函”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22年从化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待科研处形式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按材料清单列出的顺序装订成册)至A1-204。材料清单如下:

1.2022年从化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附件1);

2.2022年从化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报告(附件2);

3.其他证明资料;

4.承诺函 (详见附件2)。

(二)从化区科工商信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受理、评审等程序,经专家评审后,择优认定。

(三)强化中心负责人责任。研究中心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提供真实性承诺函。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附件:1.2022年从化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

2.2022年从化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报告

3.《从化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4.《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化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通知》




科研处

2022年9月8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