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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22年度法制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7-26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2〕1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关于发布<2022 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课题指引>及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我校现统一组织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目标,以国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理论研究,为国家法治建设的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二)坚持应用对策研究为主、基础理论研究为辅。在注重应用对策研究的同时,适当兼顾法学基础理论研究。鼓励开展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研究和有前瞻性的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注重新兴学科研究、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

二、课题类别和资助经费标准

(一)课题类别

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

(二)资助经费标准

1.重点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专著、编著、译著等的,资助经费不超过6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等的,资助经费不超过4万元;

2.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专著、编著、译著的,资助经费不超过4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等的,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元;

3.专项任务课题:司法部不资助经费,课题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自筹经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受理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人员,符合《公告》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申报者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对申报课题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足够时间专心研究;

3.申请者(课题组全体成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申请重点课题者,课题主持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厅(局)级以上职务;申请一般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者,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申请青年课题者,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9周岁(1983年8月15日后出生),并且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者,由我校按照申请者条件要求承担审查责任;

2.每个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以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参与申报材料无效;

3.申请课题,原则上课题组由不少于两人、不超过六人(主持人除外)组成;确实认为本人已有足够的研究成果,有能力和时间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的,可以单独申报,无需专门组成课题组;

4.专项任务课题的申请者须自筹2万元以上的研究经费(不含出版经费),由我校审查经费情况;

5.课题题目:《课题指引》(附件1)为课题申报参考,申请者可根据《课题指引》自拟题目;

6.课题不资助博士论文,不能以博士论文相同或相似的内容参加课题申报;

7.课题研究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教材、论文、研究报告、调查咨询报告或其他。研究成果为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的,须正式出版;研究成果为论文的,重点课题的课题组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论文3篇以上,其他课题须发表2篇以上;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调查咨询报告的,须有省(部)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采用证明;

8.所有课题提交结项成果时同时提交成果综述;

9.课题的研究期限为自立项之日起两年;

10.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次项目:

(1)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科技部、中国法学会等项目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

(2)曾经主持司法部课题被撤项未满3年的课题负责人。

11.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材料提交

请申请者认真阅读《管理办法》、《课题指引》,使用WORD软件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评审书》(附件2)、《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收集及审核工作,于2022年9月7日(星期三)12:00时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科研处,申报材料以“课题主持人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22年度法制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课题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待我处形式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6份、左侧装订)至科研处A1-204。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课题指引目录

2.2022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3.2022年度国家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4.《关于发布<2022 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课题指引>及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




科研处

2022年7月25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