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与动态

公告与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与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科研处关于做好广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领域研发专题现代农业方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9-01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2〕1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荔枝产业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推动我市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领域研发专题现代农业方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与支持强度

采用竞争性前资助,分期拨付(立项当年拨付 60%,第 二年通过实施期检查后拨付 40%)的支持方式,支持强度为 500 万元/项。

二、支持内容

本指南重点支持以下三个方向的内容,各方向具体研究内容、申报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一)荔枝优良品种选育及配套栽培技术研发

(二)荔枝高品质保鲜技术及装备研发与应用

(三)荔枝低温高效加工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与产业化应用

三、实施期限

项目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实施期限为3年。

四、申报条件

(一)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在广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经营场所,以该分支机构的名义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年(含)以上,且在广州地区“纳统”。

(二)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应为申报单位工作人员,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6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均应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较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鼓励在穗荔枝产业上中下游产业链有关单位产学研联合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在科研诚信惩戒期内。

(四)申报的项目须符合本方向具体支持内容要求,否则不予立项。申报的项目应预期完成指南规定的所有考核指标,否则不予进入项目评审。

五、申报限制

(一)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是指,在申报新市科技计划项目前,存在未完成项目验收流程或终止流程的竞争性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存在到期未验项目的,不得新申报本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到期未验”项目是指,在申报新市科技计划项目前,项目申报单位存在2022年5月15日前合同到期且未验收或终止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

(四)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同一年度最多申报2项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

六、申报材料

(一)以我校为牵头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在广州科技大脑填报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其中需签字盖章的附件材料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报单位为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须在单位注册前致函市科技局说明情况,并提供《营业执照》和纳统证明材料。

(三)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按照提供的模板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申报项目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四)申报单位为企业需提供经广州注册会计师电子报告中心(http://service.gzicpa.org.cn/)备案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注册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的需上传相关情况说明,并提供2020年审计报告。

(五)企业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申报单位应配套能支持完成任务指标的自筹经费(各级财政资助经费不列入自筹经费)。

(六)企业作为申报单位,需要核实营业执照。其中,已经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直接调取;对尚未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七)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

七、申报流程

(一)用户注册。以我校为牵头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请申报人注册并登录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完善个人信息。

(二)材料提交。申报人登录广州科技大脑,选择该项目专题,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请申报人于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12:00前完成系统申报工作。如有材料需加盖我校公章,请于2022年9月9日(星期五)12:00前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为“广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领域研发专题现代农业方向项目盖章材料”,纸质版提交至A1-204。请合理安排系统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系统网络繁忙耽误申报。

(三)单位审核。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组织单位审核。

(四)审核推荐。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八、联系方式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83124114、83124194(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系统操作指南详见:https://gzsti.gzsi.gov.cn/pms/index.html#/news?type=czzn


附件:1. 2023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领域研发专题现代农业方向项目申报指南

2.合作协议模板

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领域研发专题现代农业方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研处

2022年9月1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