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2〕1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广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解决影响人民生命健康的重大疾病综合防治、临床诊疗新技术及应用等方面重大科技问题和“卡脖子”难题,全面提升我市健康医疗领域预防、诊断、治疗和控制水平,有力支撑我市医疗健康产业创新发展,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领域研发专题健康医疗方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申报人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通过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广州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
二、申报条件
(一)牵头申报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应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经营场所,以该分支机构的名义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一年(含)以上,且在广州地区“纳统”。
(二)鼓励我校科研人员与医疗机构、科技企业产学研联合申报。
(三)以我校为牵头申报单位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应为我校在职在岗人员,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6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在科研诚信惩戒期内。
三、申报限制
(一)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
“在研”项目是指,在申报新市科技计划项目前,存在未完成项目验收流程或终止流程的竞争性项目。
(三)申报单位存在到期未验项目的,不得新申报竞争性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
“到期未验收”项目是指,在申报新市科技计划项目前,项目申报单位存在2022年5月15日前合同到期且未验收或终止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
(四)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同一年度最多申报2项竞争性项目。
四、申报材料
(一)请申报人仔细阅读《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项目需在广州科技大脑填报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其中需签字盖章的附件材料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报单位为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须在单位注册前致函市科技局说明情况,并提供《营业执照》和纳统证明材料。
(三)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按照提供的模板(附件2)签订合作协议。申报项目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四)企业需提供经广州注册会计师电子报告中心(http://service.gzicpa.org.cn/)备案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注册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的需上传相关情况说明,并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五)企业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申报单位应配套能支持完成任务指标的自筹经费(各级财政资助经费不列入自筹经费)。
(六)申报单位需要核实营业执照。其中,已经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直接调取;对尚未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七)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
五、实施期限
项目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实施期限为3年。
六、申报程序
(一)用户注册。以我校为牵头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请申报人注册并登录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完善个人信息。
(二)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广州科技大脑,选择该项目专题,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请申报人于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12:00前完成系统申报工作。如有材料需加盖我校公章,请于2022年9月9日(星期五)12:00前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为“广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领域研发专题健康医疗方向项目盖章材料”,纸质版提交至A1-204。请合理安排系统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系统网络繁忙耽误申报。
(三)单位审核。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组织单位审核。
(四)审核推荐。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七、注意事项
(一)请申报人在广州科技大脑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及组织单位审核意见。
(二)项目申报受理和评审立项等信息可在平台系统上查询。项目拟立项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前,项目经费下达时间为项目合同签订完成后1个月内。
(三)项目申报人须认真仔细阅读申报指南各项要求,并按申报指南要求在广州科技大脑提交申报材料,不接收补充提交申报材料。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错过申报时间节点等原因,导致未成功申报的责任由项目申报人自行承担。
(四)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违规申报情形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后,项目不予立项,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主体记录相关失信行为。对存在科研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相关责任主体,其失信行为记入市科研信用记录,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五)申报系统技术支持:83124114、83124194(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系统操作指南详见:https://gzsti.gzsi.gov.cn/pms/index.html#/news?type=czzn
附件:1. 2023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领域研发专题健康医疗方向项目申报指南
2.合作协议模板
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领域研发专题健康医疗方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研处
2022年9月2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