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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广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专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4-20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2〕5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广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广州市农业、社会发展和生物医药与健康领域的技术攻关及成果推广应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城市社会治理以及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供给,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专题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项目负责人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通过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我校审核、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

二、支持方向、申报要求及支持方式

本项目重点支持乡村振兴城市社会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等三个领域的科技项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项目主要依托广州实验室或以其他形式组织实施,不在本项目中安排。本项目采取竞争性前资助、一次性拨付经费的支持方式。各项支持内容分别按评审结果排序,按比例立项,每项支持内容申报项目数不少于1项,且有综合评审结果不低于60分的项目,最终立项数不少于1项,若均低于60分则该内容不立项。各领域支持内容、申报要求及支持强度详见《通知》(见附件)。

三、实施期限

项目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实施期限为3年。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应为我校正式职工,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6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实施期内在职。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在科研诚信惩戒期内。

(三)申报的项目须符合本方向具体支持内容要求,否则不予立项。要求项目负责人熟悉本研究领域,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四)申报的项目涉及人体临床研究的,要求项目需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项目合同书签订之前须完成),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开展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必须符合国家病原微生物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五)本项目需我校配套能支持完成任务指标的自筹经费(各级财政资助经费不列入自筹经费)。

五、申报限制

(一)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第2名和第3名),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方向(四)对口科技帮扶合作及城乡融合发展申报项目可不受此款限制。

“在研”项目是指,在申报新市科技计划项目前,存在未完成项目验收流程或终止流程的竞争性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院系存在到期未验项目的,不得新申报竞争性项目。

“到期未验”项目是指,在申报新市科技计划项目前,项目申报单位存在2022年1月15日前合同到期且未验收或终止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

六、申报程序

(一)账户注册。请项目申报人进入广州科技大脑(http://gzsti.gzsi.gov.cn/)按要求完成项目负责人注册(新开户),获取用户名及密码,完善个人信息;已有账号的,无需另行注册。项目存在合作单位的,合作单位需进入广州科技大脑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完善单位信息等基本情况;合作单位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无需另行注册。

(二)项目申报。请申报人登录广州科技大脑,选择该项目专题,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我校审核。

(三)单位审核。我校对申报材料审查通过后提交至组织单位审核。

(四)审核推荐。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

七、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一)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人需按要求在广州科技大脑填报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其中需签字盖章的附件材料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2.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按照提供的模板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申报项目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

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3.项目组成员中如有我校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

4.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我校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资质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材料),项目组前三名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3)相关单位合作共同申报项目的,需按模板提供合作协议(模板详见广州科技大脑)。

(二)申报时间

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9:00,请各位申报人于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在系统中完成申报。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材料需加盖我校公章,请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2:00前提交材料至科研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为“负责人姓名+广州市科技局2023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专题项目盖章材料”。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3124114、83124194。

广州市科技大脑操作指引:https://gzsti.gzsi.gov.cn/pms/index.html#/news?type=czzn。

各申请人如对指南理解有不清楚之处,请在申请填报之前,务必提前沟通了解。

八、注意事项

(一)广州科技大脑中申报书“合作单位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自动读取,项目合作单位需尽早登录(注册)广州科技大脑填写完善,并确认“组织单位”是否准确。

(二)应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平台网络繁忙耽误申报。

(三)在广州科技大脑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及组织单位审核意见。

(四)项目申报受理和评审立项等信息可在平台系统上查询。

(五)项目申报人需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六)项目申报人须认真仔细阅读申报指南各项要求,并按申报指南要求在广州科技大脑提交申报材料,不接收补充提交申报材料。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错过申报时间节点等原因,导致未成功申报的责任由项目申报人自行承担

(七)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违规申报情形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后,项目不予立项,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主体记录相关失信行为。对存在科研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相关责任主体,其失信行为记入市科研信用记录,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专题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研处

2022年4月20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