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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广东省财政厅2022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一批)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4-20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2〕5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一批)立项申报的通知》(粤财办〔2022〕2号)(以下简称为《通知》),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说明

本通知所称“财政科研课题(第一批)”是指由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研究团队,按照立项原则及有关要求,根据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发布的研究范围,在公布的研究范围内自行确定选题开展研究的课题,获得立项的课题须按照立项要求完成研究后,提交结项材料,参与结项验收评审。

我校申报人可申报非财政系统类课题。对于通过结项验收评审的课题颁发结项证书,非财政系统类课题将根据成果质量等次发放相应的课题成本补助。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鼓励财政实务工作者与理论研究人员组成联合课题组申报。

(二)课题负责人须具有经济(会计)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主要研究人员应熟悉财经领域实务工作,具备较为扎实的财经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三、研究范围

申报人请围绕《通知》(附件3)的研究范围,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及自身研究方向,自行确定研究选题进行申报。申报人可结合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立足财政改革创新、财政政策等角度自行确定题目申报。

四、立项原则

(一)紧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为中心开展选题研究。

(二)选题及研究内容应紧密结合当前财政经济中心工作内容,围绕财政改革发展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研究。

(三)课题研究应从实际工作出发,突出应用型研究导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应用对策研究。

(四)课题研究要求定性和定量结合,结合课题情况深入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形成既有实例支撑又有数据分析的研究报告。

上述立项原则将作为立项评审的重要依据,立项申报应严格按照立项原则相关要求进行,并据此开展研究工作。

五、申报程序

请申报人确定选题及研究内容后,按要求填写《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一批)立项申请书》(附件1)及《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一批)申报信息表》(附件2),并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于2022年5月5日(星期四)12:00前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请以“申请人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 2022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一批)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纸质版申请书请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1份,提交至科研处A1-204。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六、立项公告

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将在立项申报结束后,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名单,以邮件形式向各立项课题单位(课题组)发送立项通知,同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立项课题名单。获准立项的课题组应按照申请书确定的内容开展研究,按期结项。


附件:1.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一批)立项申请书

2.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一批)申报信息表

          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一批)立项申报的通知》




科研处

2022年4月19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