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2〕5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广州市科普品牌形成带动全社会投入科普工作的引领效应,提升重大科普活动服务公众的社会影响力,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市创新环境计划科普专题(科普品牌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项目负责人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通过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我校审核、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
二、项目要求
各项目要求、申报对象、项目内容等具体信息详见《通知》(见附件)。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应为我校正式职工,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6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实施期内在职。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在科研诚信惩戒期内。
四、申报限制
(一)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院系存在到期未验项目的,不得新申报竞争性项目。
“到期未验”项目是指,在申报新市科技计划项目前,项目申报单位存在2022年1月15日前合同到期且未验收或终止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
(三)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第2名和第3名),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是指,在申报新市科技计划项目前,存在未完成项目验收流程或终止流程的竞争性项目。
(四)本专题对项目负责人当年项目申报数和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不作要求。
五、申报程序
(一)账户注册。请项目申报人进入广州科技大脑(http://gzsti.gzsi.gov.cn/)按要求完成项目负责人注册(新开户),获取用户名及密码,完善个人信息;已有账号的,无需另行注册。项目存在合作单位的,合作单位需进入广州科技大脑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完善单位信息等基本情况;合作单位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无需另行注册。
(二)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广州科技大脑,选择该项目专题,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我校审核。
(三)单位审核。申报材料经我校审查通过后,将提交至组织单位审核、遴选。
(四)审核推荐。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
六、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一)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人需按要求在广州科技大脑填报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其中需签字盖章的附件材料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2.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按照提供的模板签订合作协议(模板见广州科技大脑)。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申报项目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3.项目组成员中如有我校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
4.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5.本专题项目需提供具备承担对应项目的必要工作经验材料,并提供2023年项目框架性实施方案,且注明“本方案根据活动主办方要求进行完善修改”;其中申报项目9应上传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唯一推荐函。
(二)申报时间
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9:00,请各位申报人于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在系统中完成申报。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材料需加盖我校公章,请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2:00前提交材料至科研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为“负责人姓名+广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市创新环境计划科普专题(科普品牌)项目盖章材料”。
技术支持电话:83124114、83124194。
广州市科技大脑操作指引:https://gzsti.gzsi.gov.cn/pms/index.html#/news?type=czzn。
七、注意事项
(一)广州科技大脑中申报书“合作单位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自动读取,项目合作单位需尽早登录(注册)广州科技大脑填写完善,并确认“组织单位”是否准确。
(二)应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平台网络繁忙耽误申报。
(三)项目申报受理和评审立项等信息可在平台系统上查询。
(四)项目申报人需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五)项目申报人须认真仔细阅读申报指南各项要求,并按申报指南要求在广州科技大脑提交申报材料,不接收补充提交申报材料。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错过申报时间节点等原因,导致未成功申报的责任由项目申报人自行承担。
(六)本通知所有项目应按指南所列名称作为申报项目名称,项目9申报名称应对应实施所在行政区,即从化区。
附件:《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市创新环境计划科普专题(科普品牌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研处
2022年4月20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