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与动态

公告与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与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科研处关于做好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4-25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2〕6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效支撑“双十”产业集群发展,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2〕406号),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工程中心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载体,是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高自主研发能力的重要抓手。工程中心建设要求围绕产业发展的重要需求,搭建技术创新平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培养创新领军人才,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技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数量

我校在未建有工程中心的领域类可优选申报1个,重点支持我省“双十”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的专业类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单位规模。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我校申报须依托省“冲补强”重点学科或品牌专业及高水平专业群,且近3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二)科研条件。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场地和实验、检测、分析的研发设备(不含生产设备),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队伍,珠三角地区申报单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

(三)科研成果。依托单位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其中高校近3年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3项。

(四)对粤东西北地区给予倾斜支持。

四、申报程序

(一)账户注册登记。请未获得用户名和密码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审核汇总后,于2022年5月 17日(星期二)12:00前提交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以获取用户名和密码,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22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账号申请”。请项目负责人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

(二)申报流程。请各项目负责人注册后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写申报信息,并按照系统要求分类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请于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12:00前提完成系统申报工作,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材料需加盖我校公章,请于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12:00前提交材料至科研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为“负责人姓名+2022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盖章材料”。

申报人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三)审核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网上咨询知识库:http://www.gdetrc.net。

阳光政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20-83163338。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2. 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申请表





科研处

2022年4月25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