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与动态

公告与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与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科研处关于做好体育总局人力中心2022年运动员职业辅导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2-24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2〕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运动员职业辅导基础研究和专项工作的通知》(体人力字〔2022〕14号),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一:退役运动员常见就业岗位体系研究

项目二:退役运动员就业创业障碍调研

二、组织形式

体育总局人力中心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项目的主要研究方向、基本内容,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由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综合评审后确定基础研究和专项工作的承接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对于项目一,体育总局人力中心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对于项目二,体育总局人力中心给予9万元经费资助。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请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人员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申请书》(附件1,亦可从体育总局人力中心网站:中国体育人才网上查询、下载,网址:www.tyrc.org.cn)并提交至科研处。

(二)审核。材料报送后由体育总局人力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进行审核。

(三)签约。经综合评审符合条件的,由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向项目承接人所在单位下发委托函,与承接人签订基础研究和专项工作任务协议书;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在协议书签订后1个月内拨付85%的基础研究和专项工作经费。

(四)中期检查。承接人应与体育总局人力中心保持密切联系,主动参与到运动员职业辅导的相关工作中,将研究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将基础研究和专项工作的成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承接人应在限定时间内提交正式的中期报告,报告研究进展情况。

(五)提交基础研究和专项工作成果及评审、验收。承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基础研究和专项工作的任务,提交基础研究成果和专项工作结束报告。体育总局人力中心组织评审、验收,验收合格的拨付剩余经费;不合格的限期改进后拨付剩余经费。

四、申请人条件

(一)对体育事业及所申报的基础研究和专项工作有深入了解,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研究能力和工作能力。

(二)具备完成基础研究和专项工作任务所必需的相应条件。

(三)一般情况下基础研究和专项工作负责人应取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单位愿意承担基础研究和专项工作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具备并愿意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五、其他要求

(一)基础研究和专项工作的内容要紧贴实际工作,注重实用性,注重对实际工作的指导。

(二)基础研究和专项工作要结合实践,必要时要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研究,成果要经过实践的检验。

(三)承接人要严格遵守基础研究和专项工作的时间和进度要求,需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基础研究和专项工作任务;期中要提交相应的中期报告和基本成果,期末要提交正式基础研究和专项工作成果。

(四)承接人要依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课题研究的相关管理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和经费使用,同时要遵守体育总局人力中心、职鉴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详见体人力字〔2007〕217号文)。

六、成果使用

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对基础研究和专项工作的成果享有所有权,将把成果应用到相关工作中,将汇编基础研究成果和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推广;承接人对基础研究和专项工作享有署名权、发表权。

七、申报材料

请申报人按要求填写《体育总局人力中心运动员职业辅导项目申请书》(附件1)及《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于2022年3月9日(星期三)12:00前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请以“申报人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体育总局人力中心 2022年运动员职业辅导项目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经审核无误后请把电子版材料存入光盘,连同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左侧装订)提交至科研处A1-204。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体育总局人力中心运动员职业辅导项目申请书

2.体育总局人力中心运动员职业辅导项目申报汇总表

3. 《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运动员职业辅导基础研究和专项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2年2月24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