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1〕136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申报要求、申报条件、资助项目和标准等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请
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服务窗口”-“公共服务”(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MB2C91891),进入“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区局审批)”栏目,选择对应事项,点击“立即办理”,选择对应事项,点击“立即办理”,单位使用法人账户、个人使用个人账户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入网上申报流程,不接受使用个人账户申请法人事项。
国内发明专利资助: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MB2C91891K3442125238004
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MB2C91891K3442125238003
商标国际注册资助: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MB2C91891K3442125238007
(二)受理审核
区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核申请材料。经审查须补正材料的,区知识产权局将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自接到补正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一次性补正,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三)资金发放
审核通过的资助资金将于2022年度转移支付到各区的专项资金中发放。
(四)窗口办理
申请人如不方便使用网上申请,也可带齐申请材料,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办理。
(五)申报时间
请申请人于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18:00前完成相关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处理。
附件:1.2022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
2.各区知识产权局联系方式
科研处
2021年10月11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