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1〕86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决策部署,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根据《广州市科协关于发布2022年 科普经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科普经费计划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1.“科普+乡村振兴”服务工程
2.“科普+社区益民”推进工程
3.“科普+青少年科技”逐梦工程
4.“科普+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宣讲工程
5.“科普+融媒体”传播工程
6.“科普+特色品牌”打造工程
7.“科普+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8.“科普+《纲要》履职”实施工程等
具体申报内容及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广州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各项目内容中“申报主体”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按照广州市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有关规定,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专项资金不接受区预算单位申报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为我校的正式工作人员,从事与所申报科普项目相关的工作,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丰富的科普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特殊情况除外)。
(三)一个项目填写一份申报书。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经查实后,将禁止负责人五年内申报市科协各类计划项目,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销立项处理,追回财政资金,并予通报。
(四)为保证科普经费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项目申报后至正式立项前,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以及参加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组专家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等。
(五)列入“信用广州”网站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严禁申请科普经费计划项目。
(六)近3年内评价结果为差的科普经费计划项目,且3个月内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2年科普经费计划项目。
(七)近2年内项目申报单位所有已立项的科普经费计划项目不按规定结题或申请延期,时间已超过项目验收时间3个月的,不得申报2022年科普经费计划项目。
(八)申报项目应在当年内完成。
(九)所有项目均为事前资助方式。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单位公章完全一致,便于拨付项目经费。
(十)安全规范有效使用项目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资金预算和决算,落实单位自筹资金及相关保障条件,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及时反馈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应依法依规和项目合同的约定使用项目资金,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资金支付原则上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十一)署名要求:科普建设类项目应明确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为共建单位;科普活动类项目应在现场或有关材料中明确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作为主办(协办、支持)单位;科普作品资助项目应注明为广州市科协科普资助项目,编写科普著作应将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列为组织编写单位或组织编写单位之一。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平台
所有项目必须在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搜索“广州市科普经费项目”进行网上申报。
(二)查询平台
1.广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统一管理平台(http://wsbs.gz.gov.cn/gz/caiju/index.jsp)按主管部门“市科协”搜索;
2.广州市科协官网(www.gzast.org.cn)“通知公告”栏。
(三)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并将《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经费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以下简称《绩效目标申报表》)打印、签名后报送至我校科研部。申报组织单位指申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属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科研带头人、重点院校学科带头人、高科技企业科技领军人才等专家团队申报项目,需所在单位或企业签名同意并加盖公章)。
(四)科研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严格控制申报项目质量,加具意见、盖章。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将要求的纸质材料报送至指定地方,电子版材料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网上报送。
(五)项目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核申报单位资质、项目名称、内容和申请资助金额是否符合申报指南要求;是否有明确的绩效目标、项目预算明细和项目实施方案;是否符合资金供给的方向、范围;是否存在重复申报的情况;检查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是否一致,资料是否完整、是否漏盖公章,项目实施单位与银行开户单位是否为同一单位。结合申报单位往年项目验收、专项检查和项目绩效评价的情况,综合审定申报单位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和条件。
(六)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重大项目还将组织申报单位进行现场答辩。
(七)评审结果待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查询平台上公示。
四、申报材料
申报所有类别项目应填写《申报书》(附件2)和《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
(一)网上申报材料
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平台,按要求完成申报材料网上报送工作。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1日(星期四)至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下午5时。如在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请致电020-12345。
1.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
(1)《申报书》;
(2)《绩效目标申报表》;
(3)申报单位须具备独立民事主体资格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单位为企业单位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报前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单位合作申报项目的,应提供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等;
(5)申报项目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2.所有申报的项目必须填写《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要科学和可实现,绩效指标个数不得少于6个,在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下均至少填报3个及以上的指标。其中可量化指标个数应当占总体指标个数比达到或超过50%。
除上述申报材料外,还应提交《指南》中各专项指定的申报材料。
(二)电子版、纸质版申报材料:
1.《申报书》;
2.《绩效目标申报表》;
3.项目实施方案(根据项目要求);
4.相关证明纸质材料,复印件盖章有效。
需要从化区科协在申报组织单位处盖章的项目,请于2021年7月13日(星期二)12:00前将相关资料提交至科研部A1-204,电子版打包材料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主题为“项目负责人姓名+2022年科普经费计划项目申报材料(需从化区科协盖章)”,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纸质版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7份,装订成册,并与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一致。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不一致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无需从化区科协在申报组织单位处盖章的项目,请于2021年7月23日(星期五)12:00前将相关资料提交至科研部A1-204,电子版打包材料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主题为“项目负责人姓名+2022年科普经费计划项目申报材料(无需从化区科协盖章)”,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纸质版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装订成册,并与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一致。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不一致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附件:1.《广州市科协关于发布2022年科普经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经费项目申报书
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科研部
2021年7月1日
(联系人:邝暖夏 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