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1〕7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我部统一开展了202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开题检查工作。根据校外专家评审意见,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结果
参与本次检查的项目共23项。项目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检查结果详见附件1。
二、后续建设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负责人稳抓项目建设质量,实际建设内容必须匹配开题报告书中罗列的建设内容,且须在建设周期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项目验收。
2.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项目建设经费支出科目和支出时间对项目成果的支撑作用。
3.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及时保存、分类汇总能支撑项目建设成果的佐证材料。项目建设成果应提供可量化的成果。其他项目的建设成果不应充当本批项目建设成果。
附件: 202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开题检查结果
科研部
2021年6月4日
(联系人:李淑敏 联系电话: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