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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部关于组织2019—2020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04-20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1〕41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人才提升计划总体要求,为做好我校教职员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对我校教职员2019—2020年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段

2019年9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统计程序

1.各教职员填写统计表格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2.各单位进行材料汇总和初步审查;

3.科研部审查。

三、材料提交

科研成果统计须按成果类别提供下列佐证材料:

1.广州南方学院教职员科研成果统计申报表(附件1);

2.科研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1)研究项目类

纵向项目:项目立项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创新强校”项目不需提供)

横向项目:项目委托书、合同书或合作协议;项目年度到账经费通知单或其他当年度经费到账证明材料。

(2)学术论文类

论文全文;期刊封面及目录请在目录对本人论文做出标示)

SCI、SSCI等国内外核心期刊需提供论文收录或检索证明,否则不予认定。(核心期刊级别认定请参照成果统计申报表附件1表内附录)

(3)咨询报告类

被采纳的咨询报告;政府回函或采纳证明。

(4)知识产权类

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

(5)获奖项目类

获奖证书或政府公文。

(6)学术著作类

学术著作;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复印件。

(7)科研平台类

科研平台获批认定的发文或相关证明。

(8)创作类成果

作品相关材料、被收藏或展览相关佐证材料、获奖证明。

四、注意事项

1.科研项目仅以项目负责人申请为准,项目成员无需重复申报;

2.论文统计表请填报论文收录期刊的级别核心期刊必须提供可证明论文或收录期刊级别的检索证明

3.专利统计以专利证书的授权公告日时间为准(即盖章处时间),申请未获授权的专利不在统计范围(发明专利除外)

专利统计仅接受第一作者申报,其余成员无需重复申报。

4.科研项目以立项时间为准,横向项目以经费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员科研成果统计申报工作,完成申报资料收集后按要求填写广州南方学院教职员科研成果登记汇总表(附件2),于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12:00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科研部(A1-204),并将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及汇总表以“单位名称+2018科研成果申报”命名,其中各位老师的材料需以“姓名+科研成果申报类别”命名,发送至:kyb@nfu.edu.cn,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需一致。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教职员科研成果统计申报表

2.广州南方学院教职员科研成果登记汇总表




科研部

2021年4月19日

(联系人:严五胤 61787733 李淑敏 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