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与动态

公告与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与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科研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0-12-24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0〕75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关于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广州市作为科技教育文化中心的引领作用,我校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以习近平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着力解决大湾区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探索具有前瞻性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发展创新理论与实践,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与发展。

二、项目类别

1.课题分为两大类别: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2.我校申报限额:5项。

三、申报要求

(一)重点课题选题按照课题指南(附件1)选择,一般课题可结合自身研究优势自主确定教育领域的研究主题。

(二)课题立论须依据充分,立足大湾区职业教育实际,研究方法科学,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切实可行。

(三)课题申请人必须是课题的第一负责人,课题研究的实际主持者,能切实承担从课题设计、实施到成果形成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课题组成员应具有课题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研究能力和时间保障。

(五)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

四、评审立项

广东省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秘书处负责课题申报的受理工作,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课题评审通过后,在广州市教育研究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结束后,正式立项。立项后,发放立项通知书。课题主持人在收到立项通知书一个月内完成开题。

五、项目管理

(一)课题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须认真组织和实施课题研究,并按时按质完成课题,提交研究成果。课题管理办法参照《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二)课题最终成果形式至少提交1篇政策咨询报告,在研究过程中产生的调研报告、研究报告请及时发至中心秘书处邮箱,并电话告知秘书处。优秀的政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经过遴选和指导修改后,将以中心名义上报。

六、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2021年1月15日12:00前提交至科研部。纸质材料请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左侧装订,提交至A1-214;电子档请以“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研究课题+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研究课题指南

      2.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

      3.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部

2020年12月25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