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0〕47号
各相关单位:
为繁荣发展我省高等教育研究,激发高等教育工作者推进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高等教育研究质量和水平,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一届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粤高教学会〔2020〕9号),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申报范围和要求
我校推荐参评的论文和研究报告总数不超过6篇、专著不超过3部(具体参评成果申报条件,见附件1)。申报成果完成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已获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省部级以上奖励成果不再参评。
二、报送材料和时间
(一)纸质材料
包括:推荐参评的论文、研究报告和专著需逐一填写的《申报表》(附件2)一式5份,参评论文和研究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4份、专著原件1份。请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二)电子材料
请以“教学单位+申报人姓名”命名,提交电子版《申报表》及电子版《推荐汇总表》(附件3)至邮箱kyb@nfu.edu.cn。
以上材料由各相关单位统一提交。请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做好申报材料收集及初步审核工作,提交材料时附上《推荐汇总表》。请于11月2日(周一)中午12:00时前提交,纸质材料提交至A1-214,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评者需交纳评审费每项200元,评审费由参评者自行承担,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在受理申报和评审时代收。
(二)申报材料不退还。
(三)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高教大厦支行
账号:44001400809050072983
(四)汇款后请发邮件(见下文“邮件内容”)至gdsgjxhxz@126.com告知开发票信息。
(五)邮件内容
主题: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一届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奖评选评审费缴纳+姓名+所在单位。
正文:发票抬头+税号+姓名+手机号码+邮箱+联系地址。
(六)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收到评审费后,将根据回执信息开具评审费发票,并以电子邮箱/快递的形式将评审费发票发出或邮寄。请各申报人全面准确地填写发票信息及收件人信息,以便学会秘书处准确及时发出或邮寄发票。
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奖评奖办法
2.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奖评选申报表
3.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科研部
2020年10月20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