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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部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03-01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1〕1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下文简称《通告》),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校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初审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1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我校申报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申报动员、申请书撰写(2021年1月6日-1月25日)

1.科研部对各单位进行2021年度项目申报进行动员;

2.各单位认真组织申请工作,深入动员、组织专家论证,切实保证申报数量和质量。(申报要求见附件1);

3.申请人员参照往年申请书样式撰写申请书(附件2)。

第二阶段 项目论证(2021年1月25日-2月10日)

1.各学院组织专家论证,对申请书提出针对性意见;

2.科研部有针对性的对部分类型项目论证征询意见。

第三阶段 申请书完善(2021年2月10日-3月1日)

项目申请人结合论证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

第四阶段 正式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

请各项目申请人于2021年3月15日12:00前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完成系统填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系统网络繁忙耽误申报。

三、相关申报制度须知

1.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要求暂参考《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626/module1550/more.htm),《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拟于2021年1月中旬发行,公布平台网址同上,待公布后请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为准。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规章制度、经费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default.htm。

3.请申报人员在撰写申请书时遵守科研规范,恪守科研诚信。有关科研诚信的处理公开信息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查询: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kycx/04/。

4.申报过程中有新的指南或申报条件变化,科研部会实时提供最新材料,请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通知。

四、材料提交

请各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及《2021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账号信息登记表》(附件3),并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负责人。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于2021年1月25日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科研部邮箱:kyb@nfu.edu.cn,申请书以“项目申请人姓名”命名,邮件主题及打包材料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2021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科研部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及指导,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样表(2020版)

          3.2021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账号信息登记表




科研部

2021年1月6日

(联系人:李淑敏 严五胤 联系电话:61787383 6178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