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与科研部关于开展2018学年博士科研启动费申报工作的通知》(〔2019〕71号),我部组织开展了2018学年博士科研启动费申报和评选工作。经各教学单位申报、教务与科研部审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现将立项情况予以公布,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本次博士科研启动费共立项4项,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教学单位 | 申报人 | 起止时间 | 经费(万元) |
1 | 绿能与生态环境探讨 | 台湾博士科研启动费 | 艺术设计与创意产业系 | 薛淞林 | 2018.9-2021.8 | 10 |
2 | 中国现代诗化小说研究 | 内地博士科研启动费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卢临节 | 2019-2022 | 8 |
3 | 智慧翻转与探讨性学习模式下的高校思政教学改革 | 内地博士科研启动费 | 综合素养学部 | 张书理 | 2019.3-2021.6 | 8 |
4 | 数字税对中国的挑战及应对 | 内地博士科研启动费 | 会计学院 | 李丰 | 2019.6-2022.6 | 8 |
二、项目管理
科研启动费的使用及项目结项相关要求请参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
三、配套经费
台湾博士的科研启动费由台湾人才专项—人员经费专项支出;内地博士的科研启动费由国内人才专项—科研启动费专项支出。各项目经费使用期限为项目立项开始至项目结项后半年内。
各项目负责人需签署《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创新强校、教学科研专项资金项目责任书》(附件2)一式两份交至A1-222。由教务科研部转交财务建账后,各项目负责人方可于经费使用期内进行经费支出和报销。
附件: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2.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创新强校、教学科研专项资金项目责任书
教务与科研部
2019年12月10日
(联系人:李淑敏,联系电话: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