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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与科研部关于开展2019年博士科研启动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0-11-30作者: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支持和促进我校博士师资的科研工作,现学校开展对2019年引进博士的科研启动费申报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科研启动费的资助对象:学校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引进的未获得科研启动经费支持的专职在职在岗博士。

    二、科研启动费使用期限:科研启动费立项至结项后半年内。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员需提交一份科研立项计划及详细的科研启动费实施计划。科研立项计划要求把握学科发展的前沿,紧密结合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和所在单位的重点研究方向,并研究内容创新性强,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或良好的应用前景。

    四、申报受理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员须认真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高层次师资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申请书》,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到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盖院系公章并所由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送至教务与科研部。

    各单位须组织申报人员进行立项计划陈述,陈述内容包括主要研究内容、拟开展研究工作、主要创新点、预期目标以及是否符合学院重点学科建设或所在单位重点研究方向的需要等,特别要明确陈述主要科学问题和拟解决的实际问题。一般不得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课题,如申报,须在本表中注明学位论文(报告)与本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三)教务与科研部将相关申报计划及材料报送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四)学校学术委员会专家将对申报人员的立项计划及相关材料进行审议,并通过投票的方式最终确定是否立项。

    五、科研启动经费支出范围及报销办法

    科研启动费的支出范围及报销办法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执行。

    六、申报受理时间

    教务与科研部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周五)12:00前,逾期不再受理。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时间自行组织单位内评审推荐工作。

    申报材料包括:

    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高层次师资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申请书》1份,申报人员申报佐证材料每人1份。

    2.《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高层次师资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申报汇总表》,各教学单位1份。电子版同时发送至zdnfjwbl@126.com。

 

    附件: 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高层次师资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申请书

          2.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高层次师资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申报汇总表

          3.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教务与科研部
2019年12月10日

(联系人:李淑敏,联系电话: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