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4〕15号
各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根据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民教协〔2024〕5号),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我校可申报限额:5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含3个)项目的申报;项目主持人同时报送两项及以上课题立项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凡单人主持,没有其他成员的申报课题均不予立项。
(三)主要负责人应该是民办高校在编的全职人员(不含返聘人员)。
(四)凡承担往年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2024年度科研课题。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根据《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课题指南》(附件1)的范围选择课题,亦可结合本校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民办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可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二)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管理和项目指导,既要积极鼓励,又要严格把关,依据《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人信誉、申报书填写内容、前期研究成果、项目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
(三)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通报批评,并责成5年内不得申报本协会课题;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奖励表彰
为保证申报课题的质量,协会将成立课题科研项目评审专家组,集中对课题立项和结题进行评审。对于完成结题的课题予以颁发结题证书。根据课题结题情况,评选出10项优秀课题,每项优秀课题给予经费补贴2000元。
五、材料提交
报送材料包括:各单位审查合格的《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2份,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各单位填写的《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3)一式1份。电子版《申请书》请以“负责人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项目”,请各单位做好本单位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并于2024年4月8日(星期一)12:00前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A1-204,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将于2024年5月下旬公布课题立项审批结果,正式下达课题立项书。
(一)请课题组于2024年9月9日前向协会秘书处报送开题报告书(附件4)。
(二)请课题组于2024年12月20日前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5),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迟结项或更改项目时,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6)。
(三)请课题组于2025年3月31日前向协会提交《结题报告书》(附件7)和课题研究报告(附件8)以及课题研究的相关成果复印件。
(四)课题研究完成期限为2025年3月31日。
2.立项申请书
3.课题申报汇总表
4.开题报告书
5.中期检查报告
6.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7.结题报告书
8.课题研究报告撰写格式及基本要求
9.《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4年3月14日
(联系人:李淑敏,联系电话: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