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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06-20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3〕61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3〕7号),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附件2),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申报人自行注册并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请于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17:00前完成系统申报工作。

(二)材料要求。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请申报人填写《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连同系统最终导出的申请书一并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12:00前提交至科研处,申请书以“负责人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纸质版申报书(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1份)提交至科研处A1-204。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书经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由项目申报人于2023年7月5日17时前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通过初审的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3年10月公示。


附件:1.《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

3.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6月19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