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3〕31号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科技工作者的科协工作体系,落实《中国科协组织建设“十四五”规划》,根据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申报2023年度组织建设理论研究课题(第一批)的通知》,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围绕科协系统组织建设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基于实证的专题调查研究,形成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具体内容详见《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熟悉科技和科协工作,了解科技类社会组织工作规律,具有基层科协组织建设项目规划和实施经验。
(二)具有开展科协相关课题研究的经历,具有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工作的人员条件和保障条件。
(三)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
(四)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如联合申报,排序第一的为项目主要负责单位,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
(五) 项目负责人应能切实担负责任,全程主持项目工作及项目开题、中期考核、结项验收等重要环节。
(六)项目负责人应明确承诺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经费管理规定和《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以及组织人事部关于研究类课题的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工作。
(七)申报限额:我校可申报限额1项。
三、评审程序
(一)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将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
(二)形式审查包括: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申报单位是否符合项目申报主体要求等。未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不再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三)专家评审组依据评审要求和项目需要等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产生相应项目承担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委托约定认真开展研究和建设工作,积极创造实施本项目的工作条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研究过程中如出现约定以外的情况,应第一时间联系沟通,双方商定后方可按照实际情况调整。
(二)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按时提交项目成果要求,产出真实效益。
(三)项目负责人一般应按项目实施计划完成项目任务并提交结题申请报告,按照约定配合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和后续收尾等工作。
(四)项目负责人形成的该项目研究成果归中国科协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公开发表或用于其他用途。
五、申报方式
请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项目申报书》(附件2),签字确认后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做好本单位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于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10:00前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申报书》请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2023年组织建设理论研究课题(第一批)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6份、左侧装订)请提交至A1-204。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2023年度研究课题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3.《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申报2023年度组织建设理论研究课题(第一批)的通知》
科研处
2023年4月12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