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3〕32号
各相关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外语专项”包括“外语学科专项”和“教育信息化背景下的高等外语教育”专项课题(简称“外语信息化专项”),由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分别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联合设立。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2023年度“外语专项”申报通知》,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一)外语学科专项
1.“外语学科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立项,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
2.“外语学科专项”旨在促进广东省高等院校外语学科的建设与发展,繁荣广东省人文社科的学术研究,提升外语教学和科研水平,加强外语人才培养,从而推动全省外语学科建设的均衡发展和科研能力的整体提升。
3.“外语学科专项”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4.“外语学科专项”由单位组织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不受理个人申报。
5.我校可申报限额:一般项目限额2项,青年项目限额1项。
(二)外语信息化专项
1.“外语信息化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立项,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资助。
2.“外语信息化专项”设立旨在引导高校科研工作者在广东省高等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的指导下,探索现代信息技术与高校外语教育的融合,为高校外语教学改革发展之路提供坚实的研究基础,提升广东省高等教育信息化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
3.“外语信息化专项”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4.“外语信息化专项”由单位组织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不受理个人申报。
5.我校可申报限额:一般项目限额2项,青年项目限额1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我省高等院校从事外语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在职人员。
2.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4.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3月27日之前的,可以申请2023年度“外语专项”项目),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3年3月),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社科规划外语专项项目。
5.申报本年度“外语专项”的负责人,只能申请一类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外语专项”。
6.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40岁(1983年4月1日(含)之后出生)。
(二)研究方向
“外语学科专项”、“外语信息化专项”选题自拟,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
(三)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外语专项”的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其中,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3篇),内容须具有相关性、系统性;专著书稿不少于10万字。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
(四)立项数及资助额度
“外语学科专项”拟立项23项,其中一般项目18项,青年项目5项。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分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外语信息化专项”拟立项26项,一般项目18项,青年项目8项。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分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三、项目评审
“外语专项”由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组织评审,择优立项。评审结果通过“广东社科规划”网站发布。
四、项目管理
获准立项的“外语专项”项目,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对于“外语学科专项”和“外语信息化专项”结项成果,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将分别择优出版。
五、申报方式
(一)系统申报
请各项目负责人注册并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 (http://www.gdppssp.com.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外语专项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申请书》封面“项目类别”填写“外语学科专项”或“外语信息化专项”。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5月3日(星期三)17:00前完成系统申报工作,我处将按要求组织专家对限项项目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提交
对于遴选通过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导出系统审核通过的《申请书》、《活页》并打印,纸质版《申请书》版本号需与系统提交版一致。请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12:00前提交纸质版材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6份)至科研处A1-204。
六、特别提示
(一)“外语专项”结项鉴定采用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每年下半年组织一次。
(二)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对于超过2年未完成的项目将在立项后第3年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统一清理。
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2023年度“外语专项”申报通知》
科研处
2023年4月14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