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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开展2017、2018年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09-10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1〕12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文件的要求,现启动我校 2017、2018年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鉴定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

详见2017、2018年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结题材料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各类项目结题验收指引要求,请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类别填写《结项审批表》或《成果鉴定申请表》(附件2),依据项目申报书预期成果提交相关结题佐证材料至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收集及审核工作,于2021年10月21日(星期三)17:00前提交科研处。纸质材料请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左侧装订,提交至A1-204;电子版请打包材料,以“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17、2018年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鉴定材料”。

三、结题方式

科研处将统一组织专家小组进行结题鉴定,并依据专家意见确定鉴定等级,经学校批准同意后,报送广东省教育厅备案。

四、重要事项变更及其他  

项目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如延期结题、项目成员变更等,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3),于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前提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至科研处A1-204审批。


附件:1.2017、2018年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项目一览表

 2.各类项目结题鉴定表格

3.《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科研处

2021年9月10日

(联系人:李淑敏,联系电话: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