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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21~2022年度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09-10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1〕124号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广东省科技资源整合共享与高效利用,服务保障科技创新战略实施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年度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的通知》(粤科函实字〔2021〕1068号),我校现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内容、申报要求、立项数量、评审与支持方式等信息详见《2021~2022年度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属于国家和广东省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

(二)项目研究内容应包含指南每项建设内容中的全部或其中重要部分;提交的项目资料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充分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4.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三、项目组织说明

(一)符合条件的都可自由申报,采取竞争性评审或定向委托方式择优支持。

(二)申报项目以质量优先为基本原则,各专题所受理项目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整体不予立项。

(三)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符合项目组织要求的申报项目纳入项目库,按年度财政科技预算分批出库支持,当年未能出库的项目,可在下一年预算安排予以支持。

四、申报方式

项目须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或“广东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以我校牵头申报的项目,请未申请账号的申请人填写 《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申请信息登记表》(附件3)并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汇总《登记表》后,于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12:00前统一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以获取平台申报权限进行申报,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21~2022年度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申报账号申请”。

五、时间安排

网上正式填报开始时间为2021年9月8日,请申请人于2021年10月6日(星期三)12:00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如有材料需加盖我校校章,请于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12:00前提交材料至科研处,纸质版提交至A1-204,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21~2022年度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盖章材料”。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年度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的通知》

2.2021~2022年度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申请信息登记表




科研处

2021年9月10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