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1〕129号
各相关单位:
科技奖励制度是党和政府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科技制度,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进一步体现创新激励导向,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1 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方案>的通知》(粤科区字〔2021〕155号)及《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1〕1104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省科学技术奖分五类,分别为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合作奖。具体要求详见《通知》(附件1)。
二、提名者资格及要求、被提名者条件、奖项等级、数量及奖金标准、评奖程序等具体信息详见《通知》(附件1)。
三、材料提交
(一)《提名书》填报及审核
1.提名者及填报人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下文简称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填报。各提名专家按照《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5) 的要求填写或审核。提名书填写应当真实、可靠、完整,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请严格按规定字数、页数填报。
填报人填写完成后提交各级管理员审核,经提名者最终审核并填写了提名意见后,填报人才能生成正式版的PDF格式提名书。各提名单位、责任专家应在材料提交前认真参照《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形式审查要求认真审查,材料正式提交后,评审前,省奖励办将组织专家对本年度所有提名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提交评审。
2.以我校为提名单位提名的项目,请填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填写对应奖种《提名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请未申请账号的填报人填写 《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申请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汇总《登记表》后,于2021年9月26日(星期日)12:00前统一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以获取平台申报权限进行申报,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 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申报账号申请”。
3.请填报人在线提交《提名书》后生成PDF格式文件,提交《提名书》及相关佐证材料、《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公示表》(附件3)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同时附上各项目的《单位评价意见》(限600字),于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12:00前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打包材料以“填报人姓名+奖种”命名,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经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要求见下文。
(二)书面《提名书》制作要求
书面《提名书》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装,首页无须另加封面。主件为项目正式版PDF格式的打印件,必须与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不得再自行修改。提名专家、完成人必须亲笔签名,提名单位、完成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单位公章一致。附件可以是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内容应与系统上传内容一致,不得擅自增加或删减,附件合计不得超过75页,超过不予受理。
请填报人按要求提交相关纸质材料(一式2份)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于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12:00前提交纸质材料至科研处A1-204。
(三)填报注意事项
请填报人在填报前仔细阅读《通知》、《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常见问答》(附件4,转自阳光政务平台)及各奖种提名书填报要求(详见申报系统内对应奖种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佐证材料,请各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做好本单位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通知文件
1-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1 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方案>的通知》
1-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1-3.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标准
1-4.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1-5.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2.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申请信息登记表
3.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公示表
4.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常见问答
科研处
2021年9月22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