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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部关于做好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0-11-12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0〕58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科学普及工作,推进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发展,强化我省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民科学素质提高,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广州市从化区科学技术协会转发关于开展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认定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认定标准,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并由地级以上市科协或科技局(委)、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省直单位推荐的相关单位或机构,可申报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方式

1.申报。请基地负责人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2,须在广东科普教育基地地图管理平台在线打印)和《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材料(附件3-4)。经我部审核通过后,在广东科普教育基地地图管理平台(http://gdkpdt.kpysj.com)注册账号并进行网络申报,纸质申报书的内容须与网络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

纸质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左侧装订,于2020年11月16日12:00时前提交至A1-214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至邮箱:kyb@nfu.edu.cn,电子版材料请以“基地名称+基地负责人”命名。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12:00时,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系统网络繁忙耽误申报。

2.推荐。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或科技局(委)、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省直单位作为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的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和本系统的推荐工作。推荐单位登录“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地图管理平台”进行网络推荐,在线生成《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单位意见表》,并将签章完备的纸质意见表(一式一份)和其他相关材料报省科协。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或科技局(委)、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省直单位网络审核推荐期为11月24日至30日。推荐申报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4日。

3.审核与命名。省科协、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向通过评审的单位颁发“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牌匾和证书。此次认定的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为2021-2025年。

4.已超出示范期的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需使用已有账号登录平台重新申报。


附件:1.《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2.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

3.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科普资源 (产品)推荐表

      4.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志愿者登记表格



科研部

2020年1111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