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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民政部办公厅2023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01-13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3〕4号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民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深度研究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大力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3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民办函〔2022〕87号),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民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运用科学方法,动员各方参与,着力推出具有较强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用型研究成果,为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研究的步骤和方式

(一)课题发布和申请。课题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申请者可在《2023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选题》(附件1)范围内择题申请,也可以结合实际围绕选题所涉及的内容自拟题目。可以单位名义申请,也可以个人名义或多人联合申请。

(二)课题立项和管理。民政部组织专家对课题立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课题承担单位或承担人,并由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与承担单位或承担人签订任务书,对课题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

(三)课题结题和评奖。民政部将组织专家对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立项课题评审通过者予以结题并发结题通知书,同时给予一定资助;评审未通过者不予结题;结题成果可以参加2023年民政政策理论优秀研究成果评选。

课题未予立项的研究者可以自主开展研究,在2023年8月3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将论文和《2023年参评课题(论文)基本情况表》(附件3)电子版提交到邮箱tougao@rcmca.cn,参加2023年民政政策理论优秀研究成果评选。

三、课题研究成果要求

(一)原创性。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课题研究报告或参评论文必须是从未在报刊等媒体发表过,且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奖活动的原创稿件,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文字责任由课题组或作者承担。

(二)指导性。研究必须紧密结合民政工作,以实际问题为导向,突出实践性、应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制定修订政策、推动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三)规范性。立项课题研究成果为书面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正文一般不少于10000字。研究报告根据需要可以附上专题调研报告和相关研究资料等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的格式和规范参照《2023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报告写作要求》(附件4)。

四、申报方式

请各课题申请人仔细阅读《2023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选题》(附件1),按要求填写《2023年民政部部级课题立项申请表》和《2023年参评课题(论文)基本情况表》(附件2-3)并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于2023年2月8日(星期三)12:00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请以“申请人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23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3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

2.2023年民政部部级课题立项申请表

3.2023年参评课题(论文)基本情况表

4.2023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报告写作要求




科研处

2023年1月13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13144436868)